经查明,盐城市鸿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5年1月15日、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鸿文公考”上公开发布了“喜报 2024年江苏省考鸿文学员面试最高分82.6分!2024年江苏省公务员面试 鸿文韩同学面试82.6分、鸿文吕同学面试80.5分、鸿文卞同学面试79.70分、MLTY.COM-米乐(中国区)鸿文徐同学面试77.36分、鸿文王同学面试78.9分、鸿文戴同学面试78.76分…面试76分及以上不完全统计为109人!这就是鸿文,用数据说话!”等内容的信息。
2024年3月11日、2025年1月10日,在其微信视频号“鸿文公考”上公开发布了“遇见鸿文拥抱上岸 喜报 2024年江苏公务员面试最高分82.6!多个高分王!逆袭王!你可以永远相信鸿文公考!鸿文韩同学面试82.6分、鸿文吕同学面试80.5分、鸿文张同学面试80.18分…(共计32人的面试分数)”等内容的信息。
2022年8月24日,2023年3月14日、5月14日,MLTY.COM-米乐(中国区)2024年3月11日、12月3日,在其互联网平台“小红书”账号“鸿文公考”上公开发布了“喜报2024年江苏省考鸿文学员面试 鸿文张同学面试80.18分”“喜报 2024年江苏公务员面试 鸿文韩同学面试82.6分、鸿文吕同学面试80.5分、鸿文卞同学面试79.70分、鸿文于同学面试79.5分、鸿文陈同学面试79.24分…(共91人的面试成绩信息)”“喜报 2023年事业单位面试 鸿文刘同学面试81分、MLTY.COM-米乐(中国区)鸿文韩同学面试77.2分、鸿文花同学面试80.2分、鸿文唐同学面试79.2分…(共18人的面试成绩信息)”“喜报 射阳事业编面试上岸22人!最高分81分;鸿文王同学面试78.4分、鸿文梁同学面试77.8分、鸿文朱同学面试77.2分…(共7人的面试成绩信息)”“2023年江苏省考面试盐城最高分在这里!!!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面试 鸿文施同学面试82.6分”“喜报 2022年江苏公务员面试 鸿文宋同学面试80.7分”等内容的信息。另查明,当事人在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西侧、青年路北侧圣华名都苑2幢602、607号经营场所摆放展示13张以“姓名+单位”形式为内容的“上岸榜”“面霸高分榜”“高分+逆袭榜”“上岸感言”的宣传海报(共涉及277人次),及经营场所内会议室墙面上展示了4张含有学员姓名、照片、笔试面试分数、录取单位、上岸感言的宣传页。
2025年2月25日,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宣传中涉及被培训人员的培训协议、缴费凭证,宣传信息的事实依据证明材料以及上述宣传所支付的费用。经查证,上述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小红书发布的涉案宣传材料均由当事人多名员工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在盐城市解放南路西侧、青年路北侧圣华名都苑2幢602、607号经营场所摆放展示的13张涉案宣传海报及会议室东墙展示的4名学员上岸感言以及8张学员集体照,由当事人员工自行设计,由盐城市亭湖区城东奔腾图文服务部印刷制作,制作费用为795元。本案调查中,当事人主动从互联网和经营场所清除上述宣传信息。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MLTY.COM-米乐(中国区)本局经综合裁量,决定对当事人在发布上述教育培训广告中利用受益者名义作证明的行为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原发布媒介上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上缴国库。